高考体育类录取原则
一、高考体育类录取原则
1、体育类设本科批、高职(专科)批2个批次
(1)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,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,都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都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。
(2)高职(专科)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,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,都设16个平行,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,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,以及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,高职(专科)批常规志愿,以及征求志愿都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。
2、文科和理科体育类成绩的排列顺序
(1)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,分别按照本科、专科综合分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,综合分相同的时候,先按照同等优先,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,以此确定每1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。
(2)文科体育类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: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。
(3)理科体育类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:省级专业统考成绩、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。
(4)其中,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,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(生源不足降分时,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),省级专业统考成绩,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。
(5)体育类综合分=(考生文考总分+政策性加分)×30%+考生体育成绩×7.5×70%。各批次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,生源仍不足的,经批准,可在第2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(专业)志愿,省级专业统考成绩,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且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,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,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学校择优进行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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